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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考验期监督机关的职责

发布时间:2016年9月19日 海淀区刑事律师  
假释考验期监督机关的职责:
  监督机关对获假释的罪犯的监督的主要内容有:
  一、在假释考验期内是否发现有判决宣告以前没有判决的漏罪;
  二、在假释考验期内是否又犯新罪;
  三、在假释考验期内是否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机关规定的行为。
  在假释考试期内没有上述三种情况,考验期满,应宣告刑罚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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