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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支书为父办逝世50周年祭奠收受礼金被处理

发布时间:2017年4月28日 海淀区刑事律师  

  原标题:台前县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近日,台前县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

  1。台前县侯庙镇中心卫生院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2月1日,经侯庙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季广涛、副院长季广爱和会计季兴珍商议,向副院长兼内科主任王凤轩、医生邓团伟和孙永飞每人发放春节津补贴2000元。2016年12月28日,台前县纪委给予季广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季兴珍党内警告处分,对季广爱、王凤轩作出诫勉谈话处理,并追缴违纪资金。

  2。台前县打渔陈镇汪庙村党支部书记师兆福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2015年2月,师兆福违规使用村“一事一议”结余款4521.85元,用于吃喝招待及随礼等开支;2015年10月,师兆福违规使用群众自来水费结余款2488元,用于吃喝招待及随礼等开支。2016年9月26日,台前县打渔陈镇党委给予师兆福党内警告处分。

  3。夹河乡南宋村党支部书记宋士轩违规操办婚丧嫁娶事宜问题。2016年8月8日,宋士轩违规操办其父亲逝世五十周年祭奠活动,通知亲属以外人员参加,违规收受礼金9400元,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2016年8月18日,台前县纪委给予宋士轩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将9400元礼金予以退回。

  来源:河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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