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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青”民俗变偷菜狂潮 莫借偷青之名行盗窃之实

发布时间:2017年6月27日 海淀区刑事律师  

偷青民俗变偷菜狂潮伤透菜农心

据重庆晨报15日报道,许多年轻人根本不懂“偷青”的寓意,就跑到菜农的田地里疯狂“偷菜”,有的甚至装了满满一车,凌晨才离开,不忘发个朋友圈……这给菜农造成了极大的损失,媒体呼吁大家不要让民俗变陋俗。2月12日,农历正月十五刚过一天,菜农陶婆婆高高兴兴来到自家菜地想挖几棵儿菜,不成想,眼前的场景令她目瞪口呆:整块菜地一片狼藉,一些没长熟的青菜也横七竖八地被刨出……整片菜地,田间凌乱的脚印和东倒西歪的青菜,呈现出头一晚的热闹,这让年近七旬的陶奶奶十分心疼。几分田地,一锄一锄辛苦种菜,不曾想一夜间整块菜地被毁,生菜、儿菜、牛皮菜等青菜损失过半,所剩无几。“特意背了个大背兜,想去砍几株儿菜。走到菜地一看,满地尽是菜叶,以及部分被挖得光秃秃的菜头,东倒西歪。刚栽下的牛皮菜,还没长熟,被连根拔了到处甩起。”陶奶奶说着又忙着收拾起乱七八糟的“战场”,被踩踏得歪倒在地的一株儿菜,赶紧扶好,培上一点土。被拔掉扔在菜垄旁的牛皮菜,就弯腰拾起来,装进大背兜,打算带回家去。“偷青”者下手过重,演变成了“偷菜”,不少类似陶奶奶这样的农户饱受这一习俗的侵扰。

莫借偷青之名行盗窃之实

“偷青”本是南方民间的传统习俗,人们为了图个好彩头往往在凌晨去别人家农田里象征性地偷几颗蔬菜,再放上一些零钱以表心意,并非纯粹“为偷而偷”,而是代表了人们的一种美好心愿与向往。采访过程中不难发现,大多数人只是借习俗这个噱头,行玩乐之实,与过去真正的偷青习俗已相去甚远。而真正了解“偷青”中老年人,早就不“偷青”了。一位参与“偷青”龙先生坦言,朋友圈内也有不少朋友晒出偷青照片,甚至有人偷了满满一后备厢的菜。偷青的基本都是些20来岁的年轻人,在朋友邀约下,去田地里偷几个小菜,跟个风,图个热闹。然而他们只考虑到个人体验,没有考虑到农户的辛苦劳作。要知道不少菜农,不仅依靠种菜维持生计,很多人还要以此供孩子读书。不作换位思考,盲目跟风偷菜不仅是不道德的,甚至还有可能触犯法律构成犯罪。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过节的传统习俗本意为生活增滋添彩,丰富人们的节日生活,莫让节日变菜农的心痛日,更不要以偷青之名行盗窃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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