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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通化如家酒店纵火案3主犯被执行死刑

发布时间:2017年8月15日 海淀区刑事律师  

  中新社长春3月29日电 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29日通报称,发生于2011年5月1日的通化市如家快捷酒店纵火案,已由最高人民法院对3名主犯王健松、曲龙、王禄以放火罪核准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裁定。当日,3名罪犯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2011年5月1日,通化市如家快捷酒店发生火灾,造成11人遇难、40多人受伤。据介绍,事件系由酒店地下一层酒吧承包经营权纠纷所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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