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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利用“微信朋友圈”实施违法犯罪

发布时间:2016年8月14日 海淀区刑事律师  
不少商家也盯上了“微信支付”,从转发获赠品到积赞参加免费游,微信正慢慢从一个纯粹的社交平台转变为社交与电商相结合的公众平台。但是,在微信运用迅猛发展的同时,由“微信”引发的案件也逐年增多。    随着科技的发展,微信逐渐成为人们的“必需品”,有了这个社交软件,天南海北的同学们,久疏联系的朋友们,陌生的“有缘”朋友纷纷联系交往,人际关系顿时热络起来。不少商家也盯上了“微信支付”,从嘀嘀、快的到会说话的火锅“海底捞”,从转发获赠品到积赞参加免费游,微信正慢慢从一个纯粹的社交平台转变为社交与电商相结合的公众平台。但是,在微信运用迅猛发展的同时,由“微信”引发的案件也逐年增多。      一、微信不代表缘分,安全才是第一位。    “微信”作为一种新型的聊天工具,很多群众在使用时只觉得轻松快捷,很难意识到其潜在的犯罪危险。一些人利用微信搭讪附近陌生人,通过网络聊天骗取信任后,伺机实施诈骗、抢劫。或者是通过查找“附近的人”,找到有真实姓名和个人头像的用户窃取相关信息,然后将他自己的微信姓名和头像改成窃取的姓名和头像。这样就有机会冒用他人的名义进行诈骗,受害人基于对姓名和头像的信任,容易上当。    防范对策:首先做到自身“不相信、不动摇”,把好自身的第一关。其次,为防止陌生人发微信骚扰,可在微信的隐私设置里,对其进行设置,如“加我为好友时需要验证”或者用“拉入黑名单”等方式来保护自己的隐私。最后,相关主管部门要加强网络运营商及客户的“实名制”登记管理,做好预防性信息提示。      二、微信代购,杀生也杀熟。      微信开店已经成为互联网的一种新兴潮流,在这个平台上,代购化妆品、服装、奢侈品、小商品的店家打着正品、海外购货的口号在自己的朋友圈内销售商品。为何现在微信店家越来越多?原因之一是比淘宝开店更简单,不需实名认证、信用担保和第三方平台监控,但更重要的原因则是“熟人经济”的商机:通过朋友帮衬销量,再由朋友介绍给朋友拓展生意。然而,掺杂了朋友的情分,货品真伪、价格高低也就变成了“不能说的秘密”,不时见诸报端的“杀熟”,正在让“微店”的热潮经受考验。      防范对策:公安机关可以通过公用的微博、在外网上发布警示信息等方式提醒群众尽量不要到微信店铺购物,如果发现微信上有任何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不合法行为,要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和朋友圈的举报和投诉功能进行检举,核实后腾讯将会对违法账号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理。      另外,微信销售店家还有一些自我伪装的营销招数:一是让产品更逼真。为了让消费者感觉代购品的真实性,在朋友圈里转发一些采购、发货的文图信息,比如采购员在国外折扣店逛店的照片,各种服饰包包的现场图片,时不时发布一些地铁人多、海关有问题之类的说法,将本人生活化。这些图片很多都是公用的,不可信。二是让售后更满意。发货和售后过程也要上传照片,比如一大堆发往国内的快递单,快递公司发货的场面等等,定期发布客户反馈和好评的截屏,消费者切勿轻信。三是虚假定位。为了让自己国外代购的身份更加可靠,许多微信代购的营销号常常会把自己的地址改为国外某个地点,然后关闭定位功能,让消费者搞不清其确切地址。      三、微信集赞送礼品,社交圈里搞营销。      “只要关注本公众号并转发本条内容至您的微信朋友圈,累积获得28个赞起,即可获得本公司送出的港澳5天4晚免费旅游”……近期,关于集赞送旅游券、优惠券、免费礼物的帖子铺天盖地。而根据赞的数量不同,兑换的奖品价值也各不相同,部分奖品甚至需要集满上百个赞。而当有人把集满赞的照片发给店家后,却被告知要进行捆绑消费或只有去得飞机票没有回来的机票且不包住宿和吃饭,不少人看到附加条件后大呼上当。和传统的开店宣传相比,很多商家把社交圈经济当作营销的有力工具,“微信集赞”就是其中之一,和此前“微博转发”一样,商家通过发布集赞有礼的营销信息,消费者只需将活动帖分享到个人的微信朋友圈中,当被点赞的次数达到商家规定的数量时,再截图发送给商家,便可获得相应的礼品赠送或者优惠。不少人为了集赞,纷纷添加陌生人,也给个人信息的安全造成隐患。      防范对策:不要轻信集赞送礼的广告,所谓“集赞送礼多为噱头”;目前市场上“集赞送礼”活动很多,但这些兑奖换礼活动都是有条件的,要么是在名额限制上,要么是在兑换时间上,处处暗藏玄机。但这些玄机商家很少明确告知。因为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以在兑换时会被告知已经过了领取日期、商品已经领完、有的大玩文字游戏,有的时候还要面对消费陷阱。消费者为集赞通过网络买赞或者与陌生人互加微信,还容易导致个人隐私的泄露,一旦发生纠纷,取证索赔也很难。      四、银行服务迈入“微信”时代,未来存在风险漏洞。     继多家保险公司抢占微信平台后,多家银行也开始纷纷推出“微信银行”业务。市民不仅可以使用手机微信进行借记卡帐户查询,转账汇款,信用卡账单查询等卡类业务,也可以实现银行网点查询,贷款申请,生活缴费等服务。但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依托此平台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的隐患却日益凸显。      (一)易克隆、假冒微信银行。由于微信只是聊天工具,无法绑定身份证等个人信息进行实名认证,同时微信头像和昵称可以随意更换,存在一定身份认证漏洞,容易被不法分子盗用好友头像和昵称冒充身份。    防范对策:用户在使用微信时可以通过添加个性备注或设置聊天背景注来区分类似名字的好友,在对方发送消息后,仔细查看其资料,如果存在怀疑应及时查证。      (二)易窃取账号信息。机场、咖啡馆、宾馆的无线服务常常未被加密,在登陆免费无线网络时也有很大的风险。例如钓鱼网站链接、系统被黑客攻击等。      防范对策:不要登陆来源不明的wifi,在商店时要主动向店家讯问无线的名称及密码,并在电脑或智能手机中安装安全防范软件以作提防。同时关闭自动连接,减少误连钓鱼网站的几率。      (三)信息泄露后易冒用。智能手机可能包含大量私人信息或涉密信息,且与普通电脑相比,智能手机自身信息安全防范能力弱,非法盗取用户信息也更为容易,而这些信息一旦泄露后如果用来开通微信银行后果将不堪设想。      防范对策:不要轻易将密码告诉陌生人,针对不同的网银设置不同的密码,如果身份证等物品丢失,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进行挂失和补办,不需要的银行卡要及时销户,不要遗弃或者售卖,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四)一旦盗刷,帐户要清空。现在很多人都习惯将自己所有的资金存放在同一个银行账户内,便于管理的同时也带来了安全隐患。如果用这张存放全部资金的银行卡开通了微信银行,如果一旦被盗刷就可能将账户内的资金全部清空。      防范对策:不要将资金集中在同一帐户内,将自己的资金存放在不同的账户内,分散被盗刷带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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