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女友对自己不忠后恼羞成怒,心胸狭隘走入极端,写下遗书后持刀将女友刺伤。2011年12月8日,北京市大兴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犯罪嫌疑人高某提起公诉。
2008年12月份,犯罪嫌疑人高某通过朋友介绍在天津认识了被害人李某,并确定了恋爱关系。之后,高某通过关系帮助李某在北京市大兴区某酒店找到一份总经理助理的工作。2010年9月份,因工作原因,两人分隔两地。
后来,高某通过李某的QQ聊天记录,发现了她与别的男人聊得很暧昧,为此事两人多次吵架。2011年6月17日,又担心又气愤的高某于是辞掉工作来到北京找到了李某,并质问此事,两人又大吵了一架。在之后的几天中,他从李某的手机短信和QQ聊天记录,又发现了她与一个男子关系非常暧昧,于是更加怀疑她爱上了别的男人。
8月21日,两人决定正式分手。当晚,两人喝了一瓶牛栏山二锅头后来到李某的宿舍。晚上11点左右,高某又接到了那名男子给其打来的电话,从通话中得知两人明天即将领取结婚证。挂断电话后,高某越想越生气,产生了杀女友后再自杀的念头,于是在给李某和自己母亲各写了一份遗书后,用矿泉水将李某弄醒,并让她看了这两份遗书。同时,问了李某“如果他将其杀死,她是否会怨恨自己”、“如果有来生的话,是否还会爱他。”等等之类的问题。
在得到李某的否定答案之后,感到绝望的高某拿起一把水果刀就往她的前胸扎(后经鉴定,李某属于轻微伤)。在听到李某的惨叫声后,他顿时醒悟过来,于是马上找到李某的同事,并要求其打电话报警。8月22日,高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