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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题答案的诱惑

发布时间:2018年2月14日 海淀区刑事律师  

原本做汽车销售李某在2012年8月底,通过网上报名参加北京市2012年度事业编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希望能够获得一个相对稳定和更加体面的工作。然而在考试前几天,她手机接到一条陌生手机短信,内容是有“2012年度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的内部资料及考试答案”。李某将信将疑,但想着如果有答案就在众多考生中脱颖而出,顺利通过考试,便与短信中留下的QQ号聊天。没想到却一步步踏入他人设下的陷阱。

和李某不同,刘某是从朋友处得到的神秘QQ号,承诺花钱就可以提供答案,她自己拿不准便让父亲来把关。父亲一直抱着怀疑的态度,要求对方予以证明事情的可靠性,便把女儿的电话号码给对方,对方立刻反馈了女儿的报考信息,包括其报考的岗位及原所在学校等信息。“我看对方知道的挺多,觉得其应该能提供考试答案,我就动了心觉得对方说的是真的。”刘某的父亲如是说。

据在案的四名被害人称,购买考题答案有两种付款方式:第种是一次付款两千元,保证过,如果没过第二次考试免费提供考试答案;第二种是先交600元押金,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号码,考试前给答案,如果考试过了就把余款付清,余款是1200元。虽然选择付款的方式不同,但结局却一致,便是直至考试结束,收款方也没有发来答案,最后失去联系。原本以为的“捷径”却惊觉是一场骗人的把戏。

近日,朝阳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邹某提起公诉。

检察官说法:

一、揭秘骗局:本案中网络充当犯罪工具。赢得考生及家长信任的报考信息是犯罪嫌疑人邹某在QQ上花费6000元购买的,招考报名人员信息中囊括所有人员人名、联系方式、报考单位及毕业院校等详细信息;随后邹某又从网上找到发短信的平台,支付2000元,让他们给报考的人发短信,短信内容就是“内部资源,提供给考生”,并留有联系方式;然后又在网上花500元办了两张非实名的银行卡用以收取赃款。待一切准备就绪,邹某便开始了行骗。

二、提示考生:唯有自身努力才是硬道理。虽然本案被害人只有四人,但据邹某称共行骗十几人,获得赃款2万多元。可见还是有部分考生及家长对于寻求所谓的“捷径”抱有幻想,认为有钱好办事,结果让骗子有可乘之机。

三、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性差:众多考生的报考信息泄露是促成骗子行骗成功的关键,证实信息的真实性让很多质疑的考生及家长坚信所谓的“内部人士”存在,所以掌握个人信息的职能部门应当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必须严格、谨慎,防止衍生出违规行为,甚至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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