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陈某的手机收到一条告诉她当日15时取款12200元的信息。紧接着她就发现自己的银行卡丢了。后来她才得知偷走她卡并取钱的是好朋友刘某。
刘某与陈某是高中同学。后来两人相继到北京读大学。刘某在昌平一所大学,陈某在房山一所大学。
2009年11月一个周五的下午陈某坐车到昌平刘某的学校来看望她,并住在了刘某的宿舍。当时陈某并没有发现刘某有什么异样。
其实,刘某已发现自己怀孕,而男友此时与她已分手,对她不闻不问。刘某到医院打听做人流需要花不少钱而且可能还要住院,当时只有3千多元的刘某很是发愁。
因为要做人流手术,刘某的钱不够又不好意思跟身边的朋友说。又怕跟陈某说,陈某不借钱给她,就想到了私自拿陈某的卡取钱。刘某觉得先拿陈某的卡取出钱把人流手术做了,等过两天家人给邮寄来生活费再还陈某,再解释也不迟。
周六,刘某与陈某一起逛街很是高兴。周日的早晨,趁陈某熟睡,刘某偷偷拿走了陈某的银行卡。9点多,刘某想叫醒陈某送她走。陈某表示睡醒后自己走。
于是,刘某就一人到某医院做了人流手术,花光了自己所有的三千多元。上午10点左右,刘某接到陈某已坐车回学校的短信。
下午做完手术,医生告诉刘某不需要住院,但第二天还需要后续治疗。于是,没钱的刘某到银行,使用之前两人在一起时看到的密码,从陈某的开里取出了12200元。
由于陈某的银行卡定制了操作短信业务。刘某取钱后,取款的短信立即发到了陈某的手机上。陈某发现卡不见后报警。随后,陈某给包括刘某在内的几个好朋友打了电话,询问是否看到银行卡。据刘某讲她当时听说已经报警了心理特别害怕,没敢说拿走卡取钱的人是自己。
第二天早晨,刘某到医院花了陈某的1千多元进行后续的治疗。之后,刘某拨通了陈某的电话,承认了偷拿银行卡取钱的事。
在刘某将剩余的1万余元钱送还给陈某时,被公安民警抓获。
日前,昌平检察院以盗窃罪将刘某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官说法:
据调查,就发生在校园内的大学生犯罪来说主要集中在盗窃这一侵害他人财产利益的罪名上。具体又表现为,在宿舍盗窃其他同学便于携带的财物、盗窃同学的银行卡到银行取款两种形式。
就盗窃犯罪动因来说,犯罪的大学生大多都是由于有一些非正常的支出而入不敷出导致。包括:染上上网的爱好终日泡在网吧上网费用大、与男女朋友在外同居租房支出多等等。本案中的刘某也是因为意外怀孕担心做人流手术费用不够才偷拿朋友银行卡取钱。
因此,检察官提醒在校大学生,还是要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学习上,并且基于主要经济来源于父母的实际情况,妥善管理好自己的日常支出。在因特殊情况钱不够花的情况下,还是要与父母、朋友多沟通,不能采取盗窃的方式解决自己的经济困难。